原標題:《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認定辦法》修訂印發
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,進一步增強全省企業科技創新能力,優化完善“科技型中小企業—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—高新技術企業”梯次培育體系,助推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,甘肅省科技廳日前修訂并印發《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認定辦法》。
《辦法》提到的“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”,是指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,有穩定的科技研發投入及研發人員,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,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,創新能力較強,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。由省科技廳負責全省科技創新型企業認定工作,認定流程為企業申報、市州推薦、形式審查、專家評審、綜合審查、認定公示、頒發證書等。
據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,企業可以在甘肅省科技廳網站“甘肅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”申報,并提交相關材料。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資格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3年,到期后企業可提出重新認定申請。新認定的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,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補助。重新認定的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不享受補助。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享受一次補助,當年同時被認定為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,只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補助。市(州)科技行政部門對甘肅省科技創新型企業進行培育,擇優向甘肅省科技廳推薦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,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承擔科技計劃項目。(新甘肅·甘肅日報記者吳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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